從宜蘭看天下

【批評也要做功課/護漁權 台灣早就在做!】

 

◎衛重華

 

中國國民黨立委廖偉翔針對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(EEZ)及大陸礁層海域劃界談判大作文章,批評政府「缺席」、「裝睡」,甚至形容成左右鄰居正在瓜分自家後院。然而只要稍微了解台灣過去十多年來的海洋事務談判歷程,就會發現這番指控不僅過度簡化問題,更暴露出對既有國際協議缺乏基本認識!

 

事實上,台灣與日本早在二〇一三年便簽署《臺日漁業協議》,這項協議歷經十七年、十六次正式會談才終於完成。協議最大的特色,就是在不觸碰主權爭議的前提下,透過制度化機制保障台灣漁民在東海海域的作業權益。當時執政者正是馬英九領導的國民黨政府。換言之,今日國民黨所高喊的漁權保障,正是當年國民黨政府透過協商模式所建立的成果。如果如今又把所有談判都描述成對台灣權益的威脅,豈不是間接否定自己當年的外交成果?

 

同樣地,台灣與菲律賓也早在二〇一五年簽署《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》。這項協定源自震驚全台的「廣大興二十八號事件」,在台灣漁民洪石成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後,雙方經過多輪協商建立執法合作與通報機制,大幅降低海上衝突風險。這項成果同樣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完成。如今當日本與菲律賓就彼此重疊海域進行談判時,台灣當然必須持續關注自身權益,但絕非廖偉翔所描述的「完全缺席」或「毫無準備」。

 

更值得注意的是,外交工作本來就不是靠情緒喊話完成!當外交部肯定日菲透過協商方式處理海洋爭議時,反映的是國際法與區域穩定的基本原則。任何國家之間的海域劃界談判,都不代表第三方主權自動消失,更不代表既有漁業協議立即失效。真正成熟的外交態度,是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,也支持和平協商解決爭端,而非逢事必定高聲叫罵,將所有國際談判都渲染成國家危機。

 

最諷刺的是,國民黨近年經常以「尊重歷史事實」自居,但當議題涉及自己執政時期簽署的協議時,卻似乎選擇性失憶。二〇一三年的臺日漁業協議、二〇一五年的臺菲漁業協定,都是國民黨政府留下的重要外交成果。如今黨內政治人物若連這些歷史背景都不願查證,就急著把議題包裝成政府失職,不僅無助於保障漁民權益,更容易誤導社會大眾對國際海洋法與區域外交現實的理解。批評政府本來就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,但前提至少應建立在事實之上,而不是建立在對自身歷史的遺忘之上。

 

(作者為軍人,摘自自由評論網》自由廣場)

 

(攝影/萱萍)

 

 

發布日期:2026-06-06 23:13:27 回列表